通知公告

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衡水考区)考生应试需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4  14:47:1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考区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确保我市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现就有关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位于衡水学院西校区13号教学楼,地址为桃城区和平路与前进大街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请广大考生提前熟悉交通路线及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务日程安排

1.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日期2023年5月15日。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提示内容。

2.本次初级考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至15日进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考生个人的考试时间、场次以个人准考证内容为准,均由系统自动随机安排,不能变动。考试期间考点咨询电话:0318—6016526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5日

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3.2023年6 月16 日前,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试成绩。

4.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发放和领取相关事宜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请保持关注衡水市财政局官网。

三、携带资料

考生必须携带以下个人资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纸质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

四、考试期间要求

1、考生可提前90分钟进入考点,提前60分钟进行验证入场。

2、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和车辆均不得进入考点。

五、特别提醒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确认身份证能否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请及时办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因突发状况导致身份证丢失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来不及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办理临时身份证并经派出所核验后入场。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2、鉴于目前疫情仍有反复,按照衡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河北省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要求,为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入场参加考试。

3、为防范打击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随身携带手机及佩戴贵重金属首饰(手表、项链、手链、戒指等),入场时进行查验,携带或佩戴者需取下放指定地点保存,丢失后果自负。

4、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对违法违规人员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以上未尽事宜,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衡水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考生可致电衡水考区考前咨询电话:0318-2166530。

 

衡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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