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动态

衡水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印发《衡水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30  17:38:1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衡水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衡水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方案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总体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以“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为目标,在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加大市级财政补贴范围、做好组织实施保障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紧密结合衡水实际,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政策,巩固发展好中央和省级补贴险种,结合本地重要农产品保障计划,进一步扩大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通过提高农户保险意识、保险服务便捷性、保险获得感,调动农户投保积极性,实现农户愿保尽保。

二、以“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满足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建立和完善覆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稳步推广价格、气象等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和涉农保险。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县(市、区)和保险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险、农民短期意外伤害险以及包含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的一揽子综合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产品以及为农业对外合作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三、加大市级财政补贴范围。一是支持各市辖区做大做强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产业,对在4个市辖区内具有农业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本区域内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市财政在区财政对保险保费补贴的基础上,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区财政予以奖补,奖补比例一般不超过保险保费区级财政补贴总额的30%;二是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自愿开展政策性农机保险补贴工作的市辖区给予保费金额10%补贴支持;三是对在衡水境内具有农业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运用制度设计、技术开发、服务拓展等方式开发支持本区域内农业保险发展并向保险业主管部门正式备案的创新产品,市级财政以“后补助”的方式按其推广效果进行奖励,每个创新产品奖励期限为3年,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产品年度保费收入的8%。

四、成立由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衡水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农业保险有关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协同推进和督促落实上级确定的农业保险重点工作,并指导县(市、区)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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