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衡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0  10:52:1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会考办〔2020〕1号 

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现就我市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个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上述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考试及考务日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31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基本情况、照片和其他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需现场确认考生的现场审核工作。衡水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负责市直需现场确认考生的现场审核工作。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5日-7日举行,共三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7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考生考试时间由报名系统自动随机安排,不能变动。

(三)考务日程

1.2020年2月15日前,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法、审核时间、审核地点和所需材料等具体事项。

2.2020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及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完成本地区及市直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3.2020年4月6日前,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及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汇总本辖区内审核确认报名考生相关数据,填写《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考生一览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4. 2020年7月26日前,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见附件)。

5.2020年8月28日-9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6.2020年9月5日-7日,市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7.2020年10月17日前,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考试所在地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2020年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及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完成本年度考试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及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及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试报名各环节工作,确保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考生一览表

 

 

衡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

附件如下: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考生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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