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衡水市关于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6  15:35:1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考生:

衡水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将于3月10日开始,现就现场审核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携带《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一份)等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时,非特殊情况,需报名考试的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核。

三、考生如果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年限中,曾在多个单位从事会计工作,所涉及单位均需在《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中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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